(三)关于‘四风’问题纠治不够有力,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1.关于存在虚假应付问题。
针对“全县送温暖”工作中,有的镇申报送温暖对象作风不实、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县纪委给予1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1名同志通报批评,该镇党委和县总工会党组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县总工会对申报程序、救助条件进行了明确细化,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职工知晓率。加大对申报对象审核监督力度,对基层工会上报对象,镇级全部审查,县级抽查60%,坚决杜绝调查审核浮于形式的现象发生。
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较为突出的问题。
(1)关于对整治“四风”问题重视不够的问题。印发了《高唐县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工作方案》,成立5个调研组,对10个镇街和16个县直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着力排查和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高唐县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主要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扎实推进。在县纪委网站开设投诉举报专区,加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10月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2019年1—10月,全县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4起,处理3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公开通报曝光典型问题6起。
(2)关于推动工作习惯于成立领导小组,有的过于形式化的问题。按照省委巡视组边巡边改要求,对县委、县政府2014年保留以及之后成立的各类领导小组进行了认真梳理,逐个研究并经会议决定撤销、保留,共梳理出255个各类领导小组,决定撤销170个、保留85个。同时,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小组的设立、运行、调整、撤销等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促进工作有序开展。
(3)关于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包河干部拍照留痕,但河道清淤等实际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优化河长制落实机制。责成县河长制办公室对相关工作制度进行认真梳理,从既有利于落实“河长制”又不增加工作负担的角度出发,印发了《关于加强河长巡河切实履职尽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巡河采用河长制信息管理手机APP系统完成,只对发现问题上传相关图片资料,不再要求对巡河过程拍照留痕。深入开展“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和清违清障“回头看”,对各级河长、河管员发现上报的77项和集中排查发现的117项河道淤积、河坡垃圾、乱占乱建等问题,已全部整治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