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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唐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 作者:gtjj2018 | 发布时间: 2020-01-06 | 31248 次浏览 | 分享到:

  (3)关于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解决不彻底的问题。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将学校扩容增量和资源整合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优先考虑扩大学校用地,合理增加学校建筑面积,有5个学校建设项目正在办理土地手续。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入学,严格控制班额,我县大班额比例由20%下降到10.7%,2019年任务已达标。

  (4)关于群众看病就医难的问题仍未有效缓解的问题。一是启用县医院新院区。2019年8月底,县医院临床科室病区均已搬入新院区,门诊实行新老院区双院并行。新引进磁共振GE3.0T、宝石能谱超高端CT容积扫描等设备,邀请千佛山医院、省立医院部分专家定期接诊,与北京名医集团签订协议,新引入北京各大医院专家坐诊,临床科室达到32个,其中市级专科2个。二是深入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巩固提升14大类55项公卫项目服务质量。组建家医团队149支,完成签约10.2万人。人和、姜店医养服务平台投入使用,人和医养中心部分启用。制定《关于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意见》,力争用三年时间,全面提升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三是开展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自查自纠工作。2019年9月开展了“医保扶贫在行动,惠民政策暖人心”活动,推动各医院简化医保业务经办流程。县医保部门增加慢性病评审频次,普通病种由半年一次调整到每季度一次;恶性肿瘤、肾透析等医疗费用较高的病种随时申报即时办结。零星报销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2019年8月份,聊城市对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电话访问,高唐县得分居全市第三位,较年初上升3个位次。

  2.关于维护群众利益不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多发的问题。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将侵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整治查处工作纳入《2019年度全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计分标准》,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开展专项整治。2019年7月转发了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统筹推进扶贫领域、民生领域、营商环境领域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压实民政、卫生、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的责任,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2019年7—9月份,共查处民生领域问题83起,处理11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其中党内警告20人,党内严重警告15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开除党籍3人),组织处理73人(其中诫勉谈话14人,责令作出检查6人,通报批评2人,其他51人),通报曝光3起典型问题。10月印发《关于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抓好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单位惩治群众身边“微腐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三是加强惠农资金管理。将全省统一要求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雨露计划、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优抚等7项补贴资金,全部纳入“一本通”系统发放,做到应发尽发,确保将惠民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开展低保问题整治,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40户、59人纳入救助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233户、330人及时清退。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全县7处农村敬老院2017-2018年的供养经费账目进行专项审计,建立低保重点监管人员台账、敬老院资金账目收支情况定期检查制度,确保救助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对姜店镇换前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某某贪污患有精神疾病村民低保金、坐收坐支集体费用的问题,2019年7月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对鱼邱湖敬老院副院长杨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套取敬老院资金的问题,2019年3月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四是开展农村财务检查。2019年9月开展了全县农村财务检查,抽查36个村,查阅2017年至今村级账薄,未发现超标准、范围向村民筹资筹劳情况。对2016年未经“一事一议”审批程序,超标准摊派费用的赵寨子镇某村支部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进一步规范了“一事一议”程序,明确筹资筹劳范围、用途、标准,按程序审批后实施。对筹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张榜公示,做到公开透明、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挪用、搭车加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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