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3月份邀请县纪委领导对全体机关干部、各村支部书记授课,4月份镇纪委开展对各村党支部书记、报账员廉政知识教育培训。三是在“千年古镇灵秀清平”公众号中,增设"清廉古镇"廉政教育板块,定期更新学习内容,加强案例通报。引导各村党支部让党员树立纪法意识,真正起到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效果
(七)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的不牢,为民解忧纾困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邢庄、许庄、王大连、叶韩、小刘村的村内道路已完成预算,县里将进行统一招标。沈庄至林场路,陈井至周庄路,已完成勘测,列入市级数据库,会尽快完成铺装。皮庄、小马厂、朱小吴村的路灯问题已于巡察期间更换完毕。二是印发民政、残联政策宣传明白纸。召开村干部弱势群体政策知识培训会,切实提高了村干部为民服务能力。
(八)关于“民主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党建办与民政所成立联合调查组,将60个村公开栏设置地点已经重新筛查一遍,对存在公开栏设置不科学问题的村庄立即进行了整改,目前涉及小刘、东街村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二是对村干部召开“三务”及“四议两公开”专门培训会,进一步熟悉业务,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三是明确了公示内容,特别对党务财务公开情况,包括党费收缴,党员发展阶段公示,村内重要党务决策公示,村集体收入收支情况,村干部工资发放情况等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四是结合组织部门、民政部门、经管部门对村级“四议两公开”执行情况组织不定期抽查,对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组织纪律处理。
(九)关于“村务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在2020年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我镇已经严格按照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程序及人员条件,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财会人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二是2021年4月,组织部门、民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及日常教育管理,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能力。三是4月,召开培训会指导村务监督委员参与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定期督导检查,通过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民主评议等方式,测评监督委员会成员职责履行情况。
(十)关于“村级“三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我镇各新村主任、各村民小组财务负责人及会计进行不定期土地承包法培训会,并要求各村民小组以土地承包法为依据杜绝在土地承包工作中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