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起,党纪政务处分17人。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检查70余次,发现问题50个,督促整改到位。对市电视台“一问到底”栏目曝光的3起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出台了《高唐县预防和查处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落实容错纠错和激励机制,体现执纪执法温度,为6名党员干部和1个单位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旗帜鲜明地树立正气,打击歪风邪气,努力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五)深化政治巡察和整改,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扎实开展常规巡察,将党管意识形态、 “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视巡察整改等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巡察重要内容,牢牢把握“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突出问题导向,严把关键环节,着力提升巡察效果,巡察“全覆盖”有序推进。积极配合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工作,做好“政治迎检”,主动跟进、充分履职,形成合力。2019年共开展巡察3轮,其中,省市县联动巡察2轮,专项巡察1轮,巡察党组织396个。巡察发现问题4420个,提出并推动解决边巡边改问题69个,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出整改建议73条,一届任期内巡察覆盖率达到64.6%。对省市县巡视巡察交办问题线索坚持优先办理,快查快结,全年受理226件次,立案56件,党纪政务处分5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对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实行“清单式交办、销号式管理”,该做法被《大众日报》采用报道,被市委改革办列入创新实事目录。
(六)坚持标本兼治, “三不”机制建设稳步推进。坚持靶向治疗、精准惩治,紧盯农村财务、扶贫攻坚、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严查贪污贿赂、职务侵占、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严肃查处了汇鑫街道梁庄村原支部书记梁庆伦、琉璃寺镇琉璃寺村原支部书记张同彪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846件次,立案309件,党纪政务处分292人次。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动辄则咎,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分别处置768人次、250人次、21人次、2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比71.9%,同比上升18.3%,移送司法机关6人,同比上升100%。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紧盯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不断织密不能腐的“笼子”。牢牢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环节,出台了《高唐县领导干部任职专项廉政谈话制度》,加强源头治理。全年共开展“点穴式”提醒谈话122人次。该制度被市委改革办列为第2批制度创新项目。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协助县委制作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