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在先秦诸子中寻找一位既为实现理想而奔波劳苦,又将精神生活处理得风雅诗意的人物,那一定非孔子莫属。他不仅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同时还是一位音乐家。与崇尚天籁的道家和主张非乐的墨家相比,孔子是资深的高雅音乐爱好者,他曾向师襄学习演奏《文王操》(《孔子家语》),也曾为哀悼窦鸣犊和舜华而创作琴曲《陬操》(《史记·孔子世家》)。
作为春秋文化的代表,孔子是哲人也是诗人和歌者。“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论语·述而》)歌唱是孔子日常生活的常态。即使困厄如在陈绝粮,孔子也依然弦歌不绝。“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论语·卫灵公》),此时此地,音乐不仅是情感的宣泄,它还意味着一种信念和坚守。自信时他自命天生德于予,失意时,他寄情于笙磬。“子击磬于卫,有荷蒉而过孔氏之门者,曰:‘有心哉,击磬乎!’既而曰:‘鄙哉,乎!莫己知也,斯己而已矣。深则厉,浅则揭。’”(《论语·宪问》)这个担草的老人可谓是孔子真正的知音,孔子循道日久,温温无所试,“莫己知”正是此时内心最深处的感慨。作为歌者的孔子,常常借音乐表达他内心的情怀,“歌乐者,仁之和也”(《礼记·儒行》),音乐使孔子这位哲人,用感性的方式认知世界,用审美的方式思考人生,用艺术的方式表达思想。他的智慧,他的人生,他对“道”的追求,他对“艺”的欣赏,饱含着执着的经世精神和浓郁的诗性韵味。
孔子对音乐的兴趣与他对周礼的重视是密不可分的。南宋史学家郑樵曰:“礼乐相须以为用,礼非乐不行,乐非礼不举。”(《通志·乐略·乐府总序》)孔子对周礼的倾心追慕和深入钻研,使他对“音乐”的社会文化功能有着深刻的认识。歌诗、鼓琴、击磬,丰富的艺术实践和深厚的品德学养,使得三代以来的音乐艺术发展成果能够在他那里得以升华。
“礼崩乐坏”之所谓“乐坏”,一方面表现为周代典章制度中用以昭示“以仪辨等”的用乐秩序的混乱;另一方面则表现为贵族群体审美倾向的转移,即厌古乐而喜新乐。二者的实质,都是“乐”与“礼”的分离,即“雅乐”精神的失落。孔子适逢这段文化裂变期的时空中心,对行将失落的周代雅乐进行修复、改造和传播,是他必须面对的、不容回避的文化使命。
“正乐”是孔子为纠正礼乐秩序倾颓采取的重要措施。孔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论语集释》引包慎言曰:“《论语》《雅》《颂》以音言,非以《诗》言也。乐正而律与度协,声与律谐,郑、卫不得而乱之,故曰得所。”《史记·孔子世家》载:“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孔子的“正乐”是对《诗》的乐章和音律的规范整理,使之符合周礼对雅乐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