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高唐县纪委监委现将3起党内问责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县服务业管理办公室原主任鞠之金安排单位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问题。2010年至2014年,县服务业管理办公室收取相关企业、单位奖励资金等共计79.8万元,鞠之金安排单位工作人员将上述钱款存入个人银行卡内,至卡内资金支出完毕,不再使用个人银行卡存储公款。对此,鞠之金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8月,高唐县纪委给予鞠之金党内警告处分。
汇鑫街道十五里铺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牛万虎履职不力,致使多名村民虚报套取农作物补贴款问题。2013年至2017年,十五里铺村多名村民在近亲属名下虚报套取小麦、棉花补贴款,共计15212.5元。对此,牛万虎未尽审核把关职责,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8月,汇鑫街道党工委将上述问题与牛万虎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上缴国库。
尹集镇单庄村党支部书记单海军抓纪律建设不严问题。单庄村党支部在日常教育中,对党员行为缺少监管,致使该村党员单某雪、单彦某因酒后驾驶,被高唐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此,单海军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10月,尹集镇党委给予单海军通报批评处理。
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积极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作为,以实干实绩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各级纪检监察系统要切实履行监督专责,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做好问责“后半篇文章”。
中共高唐县纪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