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释放严格监督、严肃执纪的强烈信号,高唐县纪委监委现将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琉璃寺镇茄子王村原党支部书记王传忠违规收取村民费用问题。2012年,王传忠利用为村民分配村内耕地的时机,违规收取添地村民费用共计14400元,用于村级支出,收支均未入账。2020年8月,琉璃寺镇党委给予王传忠党内警告处分。
清平镇杨庄村原党支部书记肖立进搭车加码,加重农民负担问题。2013年至2014年,杨庄村在收取三水费用工作中,搭车加码、加重农民负担,共计加收14406.05元,用于村级支出,收支均未入账。对此,肖立进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8月,高唐县纪委给予肖立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杨屯镇张四屯村原党支部书记郭长友收受危房改造户贿赂问题。2013年2月,郭长友在协助杨屯镇政府为本村五保户邱某某办理危房改造过程中,收取邱某某现金1000元。2020年7月,杨屯镇党委给予郭长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牢记党的宗旨,增强群众观念,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各级纪检监察系统要真抓真管,真管真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中共高唐县纪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