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高唐县监察委员会

   
  • 当前位置 >>


中央明确公职人员违规吃喝认定标准
来源:央视网 | 作者:gtjj2018 | 发布时间: 2025-06-23 | 27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四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一)违反规定设定、发放薪酬或者津贴、补贴、奖金的;


(二)违反规定,在公务接待、公务交通、会议活动、办公用房以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超标准、超范围的;


(三)违反规定公款消费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