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雷霆之势反腐惩恶,打好自我革命攻坚战持久战。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郑重宣示我们党与腐败水火不容的鲜明立场,强调反腐败斗争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要清醒看到,腐败是党内各种不良因素长期积累、持续发酵的体现,如果严的基调稍有放松,不正之风和腐败就会卷土重来,压倒性胜利的成果就会前功尽弃。要时刻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蝇贪”,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准确把握腐败阶段性特征和变化趋势,有效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
坚持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锻造敢于善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的干部队伍。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必须发挥组织作用、落实组织责任。要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充分发挥执政骨干示范带头作用,特别要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广大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彰显,推动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更好转化为制胜优势。
坚持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为推进伟大自我革命提供制度保障。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自我革命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要求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断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巩固深化政治巡视,落实巡视全覆盖任务,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完善问责制度,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党内监督失效,其他监督必然失灵。要按照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总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工作融合,强化对权力监督的全覆盖、有效性,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钟纪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