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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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tjj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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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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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脱贫攻坚有力有效。以精准监督为脱贫攻坚清淤排障,连续三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黄河滩”、聚焦“沂蒙山”、锁定“老病残”,对20个县(市、区)开展重点督导,推动“四个不摘”要求和“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以及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严查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行为。扎实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攻坚期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6万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万人。
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深得人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突出教育、医疗、住建、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民生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探索“一市一领域”整治模式、“一县一监督清单”和重点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着力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物业管理、停车管理、集中供热、窗口服务等领域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5万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万人。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设立省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受理分办中心,接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和重复举报治理等专项行动,有力维护了群众利益。
扫黑除恶“惩腐打伞破网”彰显公平正义。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建立线索核查、案件查办、以案促改、协同协作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伞网清除”行动,对重点案件逐案过筛、挂牌督办、提级办理、异地执纪执法,省纪委监委领办直查泰安张宸案、枣庄李绍彬案等一批涉腐涉“伞”典型案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899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413人,移送检察机关558人。
(五)认真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监督质效明显提升。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融入日常、形成常态,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两个责任”协同发力。一体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省委实施意见,督促各级党组织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贯通协同。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精准规范问责,完善问责提级审核把关制度,既防止问责不力,又防止泛化简单化。
日常监督常态长效。树牢监督首责意识,不断增强监督全覆盖有效性。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持续深化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向上一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构建省市县三级述责述廉体系;坚持并改进廉政谈话制度,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制定统筹日常监督工作办法,综合运用走访调研、谈心谈话、会议监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处置问题线索等方式,强化近距离、可视化监督。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约谈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17.8万人次,处分县处级以上“一把手”2151人。擦亮派驻监督“探头”,督促驻在部门党组织发挥政治功能、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到有效发挥。完成信息查询平台、检举举报平台等全国试点任务,建设监督贯通应用平台,用信息化、大数据为监督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