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纠治“四风”重要方面。结合“四风”共性问题、多发问题,督促主责部门和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对整改成效跟踪监督。
第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护航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跟踪脱贫后续工作的开展落实,纠治乡村振兴领域中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深化拓展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行为,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提高群众安全感。推进基层监督,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和首办结服率,从源头化解矛盾,着力解决重复越级信访问题。
第五,与时俱进深化政治巡察,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完成十二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开展对卫健系统的专项巡察,助推卫健系统改革。结合县委中心工作,开展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建立完善巡察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提升巡察工作质效,继续探索巡审联动,增强监督合力。
第六,抓深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监督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制定派驻组“清单式”监督办法,提升派驻监督效能。建立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做好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突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党委(党组)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深化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工作。精准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强化结果运用。
第七,加强对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激励保护,营造激浊扬清、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纪法标准,聚焦管党治党责任、领导责任,有效防止不当问责。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积极容错纠错。严查诬告陷害,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鼓励帮助受处分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旗帜鲜明地保护改革者、鼓励创造者、支持干事者、鞭挞空谈者、追究懈怠者。坚决查处损害“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第八,持续深化自身建设,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