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通报如下:
1、固河镇副镇长王全民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清明节期间,王全民擅自动用已报封存的单位公务用车,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2、县第四实验小学校长王燕国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王燕国先后以值班补贴的名义违规发放福利22900元,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3、梁村镇代楼村党支部书记冯长杰、村文书刘春章贪污惠农补贴资金问题。冯长杰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贪污惠农补贴资金1382.94元,侵占集体资金4420元,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刘春章在担任村文书期间,套取粮食补贴资金410.31元,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克服侥幸心理,不断强化党的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从小事小节入手,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全县各部门(单位)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防止和克服麻痹松劲情绪,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持续加压用劲,真正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