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建立健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司法执法机关的互相配合制约。坚决防止设定“零延期”“零退查”“零不诉”“零无罪”“零上诉”等脱离实际的工作目标,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
《意见》还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加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切实研究解决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派驻(派出)机构和基层薄弱地区案件审理工作的精准指导和对口帮扶。要选好配强审理干部,着力加强基层和派驻(派出)机构案件审理工作力量。(记者 周根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