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授权巡察组分工和联系方式
县委第一授权巡察组:对高唐经济开发区开展常规巡察
县委第二授权巡察组:对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协机关、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开展常规巡察
县委第三授权巡察组:对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专项巡察,对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部分村(社区)开展巡察“回头看”
县委第四授权巡察组:对全县食品安全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部分村(社区)开展巡察“回头看”
采取集中受理信访举报的方式,统一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受理时间截止到6月15日。对不属于本轮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反映,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巡察组不负责直接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巡察干部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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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电话:0635-6053587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电子信箱:gtxwxcb@lc.shandong.cn
邮政信箱:高唐县委巡察办(高唐县人和东路5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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