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批准,十三届高唐县委第七轮巡察共对4个县属国有企业、33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2024年9月下旬开始,至2024年12月下旬结束。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20日。
二、工作任务
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对被巡察单位2021年以来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
(一)巡察县属国有企业监督重点
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深化国企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方面,查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情况、贯彻落实深化国企改革决策部署情况、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查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廉洁从业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服务保障民生推动解决群众关切问题情况;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查看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班子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四是聚焦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面,查看整改责任落实情况、具体问题整改情况、巡察成果运用情况。
(二)巡察村(社区)监督重点
一是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查看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情况、惠民利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保持社会稳定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方面,查看工作作风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查看发挥政治功能情况、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情况;四是聚焦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面,查看整改责任落实情况、具体问题整改情况、巡察成果运用情况。
三、巡察组分工和联系方式

对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反映,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巡察组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巡察干部进行监督。
中共高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