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县营商环境建设,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最优营商环境,根据2022年巡察工作计划,经县委批准,决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巡察时间为9月1日至30日。
二、巡察对象及巡察组联系方式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税务局、县政府采购中心、县供电公司、县水务集团
联系方式:13616383961
三、主要任务
以巡察2020年以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责任落实情况为主,重点从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规定和决策部署、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营造公平诚信的法治环境以及反腐败和作风建设四个方面,对被巡察党组织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加强对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同时,巡察组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县委对不同系统、不同领域的改革举措和政策要求,根据被巡察单位的职能、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巡察,区分侧重点,切实把问题找准、查透。
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给予支持,并积极向专项巡察组反映巡察对象有关情况。
举报受理电子邮箱:gtxwxcb@lc.shandong.cn
来信邮寄地址:中共高唐县委巡察办(高唐县人和东路586号)

中共高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