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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原主任耿运国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高唐县纪委监委 | 作者:gtjj2018 | 发布时间: 2023-02-10 | 24350 次浏览 | 分享到:

      

日前,经县委批准,高唐县纪委监委对高唐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原主任耿运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耿运国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权力观扭曲,以权谋私,利用职务影响向管理服务对象高息放贷获利,对亲属在下属单位不实际工作而获取报酬知情未予纠正;道德品行滑坡,损害党员干部形象;纪法意识淡漠,“靠粮吃粮”,挪用公款从事营利活动,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在工程款拨付及挪用公款过程中套取公款。

耿运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耿运国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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