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做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后半篇文章”。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推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安排常规巡察,灵活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深化巡察成果运用,促进规范决策、完善政策、堵塞漏洞、健全制度。深化“巡审联动”“不驻组的副组长”等工作机制,健全巡察机构与组织部门协作机制,探索审计、财政、统计等专业力量深度参与巡察的有效路径。
第四,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紧盯影响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安排落实的不正之风;紧盯公款吃喝、铺张浪费、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等反复性顽固性问题,及时严肃处理,点名道姓通报。落实风腐同查同治的工作机制,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加大容错纠错、澄清正名、严查诬告陷害、关爱回访等工作力度,为干事担事的干部撑腰鼓劲、当好后盾。
第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自觉。推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党校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必修课,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促进干部引以为戒、知耻知止。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落实好党内谈话、谈心类谈话等制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第六,一体推进“三不腐”,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紧盯重点对象,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强化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助力乡村振兴。加大对“村霸”“街霸”等的整治,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构建清廉社会生态。
第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完善镇街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探索驻点式、提醒式、促改式等监督方式,推进同级监督具体化、规范化。优化派驻机构领导管理体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结合实际推进派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工作。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组”协同监督、“室组地巡”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
第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锻造堪当新时代新征程重任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强化政治铸魂,扎实开展党中央部署的主题教育,坚持不懈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活动成果,开展“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年活动。严格落实回避、保密和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权的制约监督;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完善监委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