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1日至12月20日,县委第八巡察组对高唐县环卫清运公司支部委员会进行了巡察。3月2日,巡察组向高唐县环卫清运公司支部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整改工作部署
(一)强化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反馈巡察意见后,高唐县环卫企业联合党支部于3月5日,召开公司党支部委员(扩大)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3月6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深入研究“三会一层”议事管理规则,确保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做到各负其责、相互制衡、协作共事、共谋发展。3月16日,召开公司党支部组织生活(扩大)会议,县环卫清运公司领导班子以及支委会成员针对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刻查摆剖析,依次对照检查发言,会议的召开为巡察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制定整改方案,从严从实推进。高唐县环卫企业联合党支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3月18日,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县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形成问题清单,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细化责任到人,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落地见效。坚持以健全机制推进整改工作的有力有效开展。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内容环卫企业联合党支部重点建立了3项机制:一是责任落实机制。支委会成员坚持从自身做起,带头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督促各科室主动认领责任、严肃落实整改,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工作推进机制。抽调精兵强将,成立巡察整改工作小组,强化整改调度,确保整改一个、巩固一个。三是建档立册机制。对反馈的整改问题建立单独档案,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巡察反馈意见已整改到位的情况
1.整改问题:没有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
整改措施:县环卫企业联合支部由三家公司联合组成,但因公司职能不同,在管理上存在一定难度,造成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不完善的问题,当前三家企业组成的联合党支部已撤销,环卫清运公司已符合成立党支部的条件,并于5月17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完成党支部换届工作,县环卫清运有限公司7名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中有4名同志属于党支部班子成员,实现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下一步,公司领导班子将继续把党的领导融入到公司治理各环节、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
完成情况:已完成
2.整改问题:“三会一层”权责不明、履职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