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2日至12月21日,第七巡察组对高唐县鱼丘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党支部进行了巡察。3月2日,巡察组向高唐县鱼丘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公司党支部制定了整改方案,将各项工作细化分解,明确整改措施,确保任务完成。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3月2日反馈会后,公司党支部立即召开了专题办公会、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正确认识到巡视巡察工作是一次“政治体检”,发现问题不是目的,整改问题才是最终目的,各部门、党员、职工要积极主动找出病症及时纠正,高度重视问题,诚恳接受问题,态度坚决,实事求是,从思想根源出发,不抱怨、不推脱,扎实有力的推进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成立了整改落实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副组长与子公司负责人负责各部门整改落实监督责任。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公司党支部制定了整改方案,各项工作细化分解,明确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责任人、有具体措施、有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领导班子带头改,根据责任分工完成自己问题的整改,督促分管人员按照要求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注重整改措施在以后工作中的实效并根据反馈意见不断完善,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对于相关问题,举一反三,扩大整改效果;对于责任人的处理,要做到警钟长鸣,形成普遍的震慑。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加强政治学习
进一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领域指示批示精神及视察山东时重要讲话精神。注重实际效果,避免形式主义,减少刻意留痕。
(二)制定化解风险措施
出台了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基本要素,要求总公司及子公司均按照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对财务制度进行了完善,将支出应附明细列入新版财务制度规定。严格财务审核把关流程,确保每一笔支出都合理合规。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结合钉钉软件,实行网上或线下审批,除紧急工作外,公务用车均需在审批完成后使用。成立了内审机构,配备了内审人员,建立了内审制度,内审工作稳步推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高唐县鱼丘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章程》要求,落实监事会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