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1日至10月23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双海湖公司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2日,县委巡察组向双海湖公司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上级工作要求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全不实”问题
一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列入学习计划并加强学习,端正学习态度,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规范学习活动。通过抓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理论素质。二是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开展学习。通过学习,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自觉性得到有效增强,做到以高度政治自觉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强烈使命担当贯彻新时代的宏伟蓝图,以踏石留印的作风落实新时代的战略部署。三是进一步转变学风,采取针对性措施,积极营造健康、务实、向上的学习氛围。
(二)关于“党支部研究重大问题前置程序缺失”问题
一是制定完善党支部工作规则,对党支部工作原则、党支部学习制度、会议制度等做出明确规定。二是杜绝以董事会、办公会等行政会议代替党支部会,党支部会议前置,公司的“三重一大”事项先经党支部会议研究通过,再开董事会。三是坚持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确定专人负责党支部会议记录和纪要,及时交流工作情况,重大决策充分听取相关各方面的意见,确保党的领导在公司落到实处。
(三)关于“融资存在金融风险”问题
一是对公司存在风险的融资问题,经公司全面的排查,融资款已在2017年底兑付完毕;二是公司的金融投资和融资行为一定要经党支部、董事会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后执行,确保融资风险降到最低,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二、全面从严治党乏力方面
(四)关于“从严治党制度不实”问题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明确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落实党支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确实可行的考勤、薪酬、公车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建立了公车管理台账。
(五)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会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税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完善记账手续;二是确定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财务科逐级审核的三级审核程序,确保公司账目清晰、完善。
(六)关于“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工程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学以致用;二是按照“谁经手谁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事宜。
三、党的组织建设不严不实方面
(七)关于“组织生活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党章》和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提高党性觉悟、增强党性修养。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程序,确保了组织生活会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三是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切实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真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效果。
(八)关于“民主集中制制度缺失”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度,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党支部会议制度,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全体党员带头执行党支部的各项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支部会集体研究决策。三是充分发扬民主,处理好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规范行使公权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5-3907596;电子邮箱gtxshh@163.com。
高唐县双海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党支部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