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一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2021年民政工作要点。二是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三是围绕社会救助、养老事业、移风易俗、疫情防控等工作排查防范廉政风险,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5.机关作风不严不实。一是督促指导各镇街对低保人员、特困供养对象、经济困难老年人、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档案进行全面审查,规范了档案行政文书。二是修订完善了《机关纪律考勤规定》,规范了工作纪律、请假、值班、学习等管理制度。每月定期通报考勤情况,不定期抽查执行情况。三是及时、规范更新民政政务公开事项。
6.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不够,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公务卡应用尽用。规范记账手续,开展了局属单位账目自查和抽查工作。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7.党组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一是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内部议事和决策基本制度,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二是规范会议记录,严格做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要点清晰、原汁原味”,实行专人记录专人管理。
8.党组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根据工作变动及时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党建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做到重了点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9.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好方案制定、理论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程序,高质量召开了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2021年组织生活会。二是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对落实情况跟进检查、督导。
10.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水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民政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长效。一是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打造“团结、严谨、担当、作为、争先”的民政队伍。二是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权益、慈善事业、社会组织等重点工作,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