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成果,持之以恒加强和改进作风,营造廉洁节俭的良好风尚。高唐县纪委监委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高唐县运输一公司法定代表人任爱华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问题。2016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爱华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1800余元。2020年7月,高唐县纪委给予任爱华党内警告处分。
泉林嘉有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行政部长袁岩违规收受下属礼品问题。2018年春节前,袁岩收受公司工作人员现金1800元及花生油一桶。2020年7月,泉林集团党委给予袁岩通报批评处理。
固河镇后吴村村委会主任李文志违规报销个人电费问题。2016年以来,后吴村村委办公室系危房,无法正常使用,村级日常事务办公场所暂设于李文志家中,广播喇叭接在李文志家庭电表上,且每年补偿李文志电费200元。2017年至2018年,李文志在报销村集体电费时,违规将个人家庭用电562元一并报销。2020年7月,高唐县纪委给予李文志诫勉处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紧盯“四风”问题易发频发重点领域,对“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结,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中共高唐县纪委办公室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