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优良干事创业环境,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高唐县纪委监委现对3起不实举报典型问题澄清通报如下:
关于澄清对固河镇民政所所长刘利军违规扣留村民低保款问题的不实举报。2019年8月,高唐县纪委监委接到举报反映刘利军滥用职权,违规扣留村民刘某某低保款问题。经查,刘某某自2013年3月起享受低保待遇,2019年1月起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待遇。通过调取刘某某低保款和残疾人生活补贴款银行账户明细,上述款项均足额发放到位。核查认为举报问题不实,高唐县纪委监委予以澄清正名。
关于澄清对固河镇崔堂管理区书记赵凯打击报复村民问题的不实举报。2019年5月,高唐县纪委监委接到举报反映赵凯打击报复固河镇崔堂管区某村村民蒲某某问题。经查,2019年4月,蒲某某私自用该村小农水灌溉设施给村民有偿浇地,与村委会发生纠纷,后赵凯与管区其他同志实地走访了解后向蒲某某回复,该村小农水灌溉设施属于村集体所有,须经过村委会同意方可使用,未发现赵凯打击报复浦某某问题。核查认为举报问题不实,高唐县纪委监委予以澄清正名。
关于澄清对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唐大队事故科科长刘国强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问题的不实举报。2019年5月,高唐县纪委监委接到反映刘国强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减轻杜某某事故责任的问题。经查,2016年1月11日,刘某和杜某某在高唐县梁固路3公里700米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高唐县交警大队接警后,事故科民警张某某前往处理该起交通事故,刘国强并未参与现场处置,且与杜某某无亲戚、朋友、同学等特殊关系,不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况。核查认为举报问题不实,高唐县纪委监委予以澄清正名。
为这些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体现了党组织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纪检监察机关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还干部清白,使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