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鲁纪办发〔2019〕14号文要求,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最大程度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高唐县纪委监委现对3起不实举报典型问题予以澄清,通报如下:
关于澄清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杜俊昌文凭造假问题的不实举报。2019年2月,高唐县纪委监委接到举报反映杜俊昌文凭造假问题。经查,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杜俊昌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脱产学习两年,期满获得毕业证书,有杜俊昌的《毕业通知证书》、《报考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考生登记表》、《山东省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登记表》、《85级职工班成绩表》、《职工中专考生政治审查表》等证据证实以上情况。经核查认定举报反映问题不实,高唐县纪委监委予以澄清正名。
关于澄清对姜店镇小董村支部书记王玉华优亲厚友问题的不实举报。2020年5月,姜店镇纪委接到举报反映王玉华在办理群众低保待遇上优亲厚友问题。经查,姜店镇小董村现有享受低保待遇的有11人,生活困难,均符合享受低保待遇的条件。经核查认定举报反映问题不实,高唐县纪委监委予以澄清正名。
关于澄清对梁村镇民政所长纪庆亮优亲厚友问题的不实举报。2020年4月,梁村镇纪委接到举报反映纪庆亮优亲厚友,违规为梁村镇白庄村白某某办理低保待遇问题。经查,2010年10月白某某办理低保手续时,纪庆亮尚未担任民政所长。纪庆亮担任民政所长后,对白某某是否符合低保待遇条件进行了详细了解,确认其符合低保待遇办理条件。经核查认定举报反映问题不实,高唐县纪委监委予以澄清正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纪检监察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