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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唐县纪委 高唐县监委 关于3起履职不力被问责的通报
来源: | 作者:gtjj2018 | 发布时间: 2020-05-18 | 1820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高唐县纪委监委现将3起党内问责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梁磊履职不力,致使企业违规建设问题。高唐县某工贸公司于2012年4月向原规划局提出建设综合办公楼申请,县原规划局在该公司未依法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且占地为非建设用地的情况下,违规为其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此,时任规划局工程科科长刘某某负有直接责任,梁磊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1月,高唐县纪委给予刘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梁磊党内警告处分。

固河镇中心小学校长、固河学区党总支副书记刘其锋履职不力,致使补助金被冒领问题。郭某某曾在固河联校每月领取补助1420元,2017年2月因病去世。但固河联校未及时发现该情况,致使郭某某近亲属在2017年至2018年期间违规领取22720元。对此,刘其锋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3月,高唐县纪委给予刘其锋诫勉谈话处理,违纪款上缴国库。

梁村镇政府党委委员李洪勇履职不力,致使农田设施无人管理维修问题。2014年5月,高唐县原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在梁村镇实施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后由梁村镇政府负责工程的检查、监测及维修养护。2019年12月,聊城市电视问政栏目反映梁村镇和睦王村农田设施无人管理维修问题,对此,李洪勇作为该镇项目工程管护领导小组组长,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5月,高唐县纪委给予李洪勇通报批评处理。

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正确履行职责,确保责任落下去,监管严起来。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用好问责利器,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一案双查,以强有力的问责督促责任落实,推动形成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良好局面。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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