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机构改革、“放管服”和“一次办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重大改革任务,对“担当作为、狠抓落实”重点任务,是否部署到位、落实有力,有没有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拈轻怕重”、“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③对各级巡视巡察、专项检查、审计督查指出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有没有虚假整改、选择性整改、阴阳整改、消极整改等问题。
4.在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方面:①是否存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简政放权不到位、明减暗不减,与企业、中介机构脱钩不彻底、搞利益输送等问题;②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项目审批、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等关键环节,有没有制度不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工作不公开不透明、搞暗箱操作等问题。
5.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治“四风”方面:①是否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有没有文件照抄照搬、调查研究“纸上谈兵”,工作“过度留痕”、“拍脑袋”决策等形式主义问题;②是否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是否强化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意识,有没有安排部署工作不切实际的问题,有没有“衙门作风”、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等官僚主义问题;③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购买赠送礼品、购物卡、代金券,隐匿不合规支出,违规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车,滥发津贴补贴及奖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6.在发挥表率作用,遵守廉洁纪律方面:①在农村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等款物发放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侵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问题;②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个人或他人谋取利益,进行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③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④是否存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的问题;⑤是否存在接受可能影响项目建设、大宗采购、行政审批等公权力行使的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的问题;⑥是否存在私自从事经营性活动、违规兼职取酬,向其他单位和企业摊派费用、列支费用的问题;⑦是否存在生活奢靡、追求低级趣味,以及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其他公序良俗等方面的问题。
同时,依据中央、省市县委对不同系统、不同领域的改革举措和政策要求,结合被巡察单位的职能、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巡察,区分侧重点,切实把问题找准、查透。
为加强巡察组与广大干部群众联系,促进巡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立巡察工作意见箱、电子邮箱。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组只受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