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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唐县纪委高唐县监委关于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高唐县纪委监委 | 作者:gtjj2018 | 发布时间: 2025-06-25 | 13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现将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高唐县琉璃寺镇王莫网格党支部书记王吉信违规报销个人电费、套取粮食补贴款问题。20161月至20246月,王吉信利用担任王莫网格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在村集体账户报销个人电费共计11930.35元;2007年、2008年,王吉信虚报粮食种植面积,套取粮食补贴款4858.6元用于村集体支出。202412月,王吉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高唐县梁村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孙荣在执行上级文件时落实不到位,出现大量住院患者不在床等问题。20249月,梁村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孙荣在任职期间,对患者住院期间严禁外出、外宿要求落实不到位情况,失察失职,存在大量患者在住院期间违规离院问题,且在发现住院患者离院后没有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孙荣还存在其他违纪事实。20252月,孙荣受到诫勉处理。

高唐县民政局一级主任科员、原城乡低保科科长薛金山不正确履职,致使他人违规享受城市低保待遇问题。201110月至20153月,薛金山在担任县民政局城乡低保科科长期间,不正确履行城市低保审批职责,致使多人违规领取城市低保金55731.2元。202537日,薛金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把集中整治作为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政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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