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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唐县纪委 高唐县监委 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 | 作者:gtjj2018 | 发布时间: 2020-05-18 | 625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严明作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高唐县纪委监委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队员朱祥飞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1月,朱祥飞在乘坐执法车辆进行行政执法机动巡查时,下车进入某汽车美容装具店办理私事,后又回到执法车上继续巡查。2020年5月,高唐县纪委给予朱祥飞通报批评处理。

县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副主任刘金泉违规操办岳母丧事问题。2020年1月,刘金泉岳母治丧期间,违规收受礼金7300元。2020年4月,高唐县纪委给予刘金泉通报批评处理,责令其退还违纪款。

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党组成员刘东贵虚报差旅费问题。2017年4月,刘东贵借用他人车辆驾车赴青岛洽谈招商引资项目,后以虚开住宿发票的方式虚报差旅费780元。2020年1月,高唐县纪委将上述问题与刘东贵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防微杜渐、廉洁自律。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20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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