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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唐县纪委 高唐县监委 关于3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的 通 报
来源: | 作者:gtjj2018 | 发布时间: 2020-03-09 | 4966 次浏览 | 分享到:

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高唐县纪委监委现将近期查处的3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梁村镇扶贫办主任孔祥金违规将镇财政资金借给贫困户问题。2017年9月,因养殖扶贫项目收效甚微,无法将贫困户的收益金及时发放,为应付上级检查,孔祥金采取向镇财政资金借款的方式为贫困户发放收益金。对此,孔祥金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4月,高唐县纪委给予孔祥金诫勉谈话处理。

尹集镇唐西村党支部书记朱运山工作失职,致使其父母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2015年后,朱运山明知其父母不再符合低保条件而未能及时为其办理退出低保户,致使低保金被违规领取。朱运山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4月,尹集镇党委将上述问题与朱运山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固河镇浦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浦绍利工作失职,致使村民应享而未享“雨露计划”问题。浦绍利对镇扶贫办安排的“雨露计划”工作落实不力,致使符合“雨露计划”条件的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浦某某未能纳入“雨露计划”。对此,浦绍利负直接责任。2019年2月,固河镇党委给予浦绍利通报批评。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脱贫攻坚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央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紧盯重点问题和重点领域,强化精准监督执纪问责,营造全县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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