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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唐县纪委 高唐县监委 关于3起履职不力被问责的通报
来源: | 作者:gtjj2018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1715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高唐县纪委监委现将3起党内问责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潘思生履职不力,致使企业违法建设未及时拆除问题2018年4月,高唐亿通工贸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其租赁土地上违法建设四层宿舍楼。县执法局公建执法大队未能有效制止,致使该违法建筑建设完成并有购楼户入住。潘思生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1月,高唐县纪委将上述问题与潘思生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杨屯镇副镇长朱延宏履职不力,致使多个村居出现违规上报小麦直补面积问题。屯镇康桥村、刘西村等四个村在统计上报2018年小麦直补面积时未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导致上报创森流转土地的小麦直补面积与实际不符。对此,朱延宏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8月,高唐县纪委给予朱延宏提醒谈话处理。

固河镇原党委委员刘芳芳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村民违规入党问题。侯桥村党支部书记侯某某于2012年1月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同年11月侯某某转为预备党员,2013年12月转为正式党员。在政审期间,刘芳芳作为分管组织工作的领导,未认真核查把关,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7月,高唐县纪委给予刘芳芳谈话提醒处理。

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增强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中、扛在肩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肩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使命,用好问责利器,抓住“关键少数”,以强有力的问责督促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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