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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唐县纪委 高唐县监委 关于5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的 通 报
来源: | 作者:gtjj2018 | 发布时间: 2019-10-09 | 1024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强化警示教育,专项整治贯通主题教育始终,把握任务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高唐县纪委县监委近期查处的5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赵寨子镇葛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葛洪军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8年,山东荣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葛屯村村北共租赁土地194.19亩,葛洪军利用职务之便,将15.735亩村集体土地算到自己名下,侵占村集体租金共计5万元余元,同时还存在坐收坐支村集体费用等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1月,高唐县纪委给予葛洪军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清平镇皮庄村党支部书记宋实云搭车加码,加重农民负担及列支招待费、电话费问题。2017年至2018年,宋实云在收取“三水”费用工作中,违规向村民加收费用共计6.4万元,用于村务支出。2019年5月,清平镇党委将上述问题与宋实云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梁村镇大刘一村党支部书记邹洪祥收受危房改造户4300元等问题。2014年1月,邹洪祥在协助镇政府为本村办理危房改造事宜过程中,扣留村民刘某某危房改造补助款2200元后又收受刘某某2100元,此外还存在虚报冒领小麦直补款等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6月,高唐县纪委给予邹洪祥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款在审查期间已退还。

4.鱼邱湖街道麻庄村党支部书记麻希中违规发放春节福利及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集体承包费问题。2014年1月,麻希中违规为本人及四名村干部发放春节福利款和福利油,共计1040元。2011年4月任职以来,麻希中收取麻某军的土地承包费存在多次入账不及时现象,于2016年10月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集体承包费11013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9年7月,鱼邱湖街道党工委给予麻希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5.琉璃寺镇琉璃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同彪克扣村民粮食补贴款、伪造账目凭证套取地上附着物补偿款问题。2015年至2017年,张同彪在协助镇政府统计小麦种植面积工作中,通过村两委干部会议将村集体承包地以村干部名义集中申报,冒领粮食贴款共计5万余元,都以承包费名义记入村账;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张同彪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村光伏项目征地补偿统计审核工作中,伙同他人伪造项目凭证套取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共计7.4万元,张同彪非法占有其中的1.6万余元用于个人支出。2019年9月,高唐县纪委给予张同彪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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