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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唐县纪委 高唐县监委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 | 作者:gtjj2018 | 发布时间: 2018-06-19 | 5357 次浏览 | 分享到:

进一步警示和教育党员干部严明纪律和规矩,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促进作风纪律建设长效化,县纪委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琉璃寺镇王官屯党支部书记李振海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4年春节,李振海在担任王官屯支部书记期间,利用为优抚对象、军属发放春节慰问品的工作便利违规为14名村干部各发放一箱酒,折价1820元。李振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赔村集体账户。

2、赵寨子镇倪堂村村主任倪现恩违规乘坐高铁一等座及未按规定报销问题。倪现恩到北京接上访人员时乘坐高铁一等座,违规在乡镇领取出差补贴款540元。倪现恩受到通报批评处分,540元出差补贴款予以收缴。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把纠正四风往深里做、实里抓。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继续紧盯违规发放福利、超标准报销等老问题,也要密切关注“一桌餐”、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等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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