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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唐县纪委 高唐县监委关于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 作者:gtjj2018 | 发布时间: 2018-06-04 | 5317 次浏览 | 分享到:

进一步严明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求,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人和街道富兴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委员、综治主任徐庆河亲属死亡后仍领取住房补贴和城市低保问题徐庆河在其父亲去世后,仍领取其公租房补贴1800元、城市低保金4793.65元。人和街道党工委给予徐庆河党内警告处分。

2、姜店镇燕庄村村委会主任高读林亲属重复领取居民养老保险金问题。高读林在任职期间,利用其母亲的两个身份证,申请并重复领取养老保险金,截止2016年7月其母亲去世,两个账号分别领取养老保险金3705元、4230元。2017年8月,全县大数据核查中,高读林将母亲重复领取的养老保险金3705元退回。姜店镇党委给予高读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将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护航精准扶贫,为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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