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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唐县纪委 高唐县监察局 关于3起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 | 作者:gtjj2018 | 发布时间: 2017-12-26 | 645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夯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受到问责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1、高唐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拆迁户骗取拆迁补偿款(未遂)党组成员、副局长的尹冰同志被问责。20177月,高唐县国土资源局委派王某某、郭某某、李某某等同志协助人民政府参与拆迁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出现现场勘查走过场,违规签字,违规签订补偿协议等问题,造成拆迁户骗取拆迁补偿款(未遂)的情况发生。时任高唐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的尹冰同志应负重要领导责任,县纪委对尹冰进行诫勉谈话。

2、高唐县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拆迁户骗取拆迁补偿款(未遂),党组成员、执法一大队队长的赵敬亮同志被问责20177月,高唐县城市管理局委派李某、刘某、王某等同志协助人民政府参与拆迁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出现现场勘查走过场,违规签字,违规签订补偿协议等问题,造成拆迁户骗取拆迁补偿款(未遂)的情况发生。时任高唐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执法一大队队长的赵敬亮同志应负重要领导责任县纪委对赵敬亮进行诫勉谈话。

3、高唐县房地产管理局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拆迁户骗取拆迁补偿款(未遂),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主任的王斌同志被问责。20177月,高唐县房地产管理局委派李某某、赵某等同志协助人民政府参与拆迁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出现现场勘查走过场,违规签字,违规签订补偿协议等问题,造成拆迁户骗取拆迁补偿款(未遂)的情况发生。时任高唐县房地产管理局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主任的王斌同志应负重要领导责任,县纪委对王斌进行诫勉谈话。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用好问责利器,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坚决问责。纪委(纪检组)将进一步加大监督问责力度,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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